2020年临潼区教育局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 时间:
- 2020-07-20 11:06:54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陕西教师资格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为确保2020上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临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我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名单附后)。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51号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临潼区的社会人员,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临潼区户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临潼区居住证原件。
3.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驻临潼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四)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学历信息经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通过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3.港澳台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五、认定结果公示
临潼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8月初在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intong.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请注意查看领取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点。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望注意浏览、了解本人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办理情况。
温馨提示:为避免现场拥挤,营造良好的认定环境,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可提前电话联系确认现场工作情况。
联系电话:83817232 83812303
附件:2020年临潼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合格花名册.xlsx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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