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中怀孕女性怎么办?
- 时间:
- 2019-03-28 15:07:03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陕西教师资格网
【导读】陕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要做胸透,然而怀孕女性本身是不能接受这种放射性检查的,否则将对腹中胎儿不利。那么,陕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怀孕女性是否可以不做胸透检查呢?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陕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怀孕女性不能胸透怎么办?
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如果体检者已怀孕,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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