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特岗教师考试考生须知
- 时间:
- 2018-12-26 16:21:54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陕西教师资格网
2.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右)上角。禁止考生穿背心、拖鞋、响底鞋等进入考场。
3.考生自带文具,其中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为必带文具。进入考场,须将所带书籍资料、衣物、无线通信工具(手机)、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监考要求集中存放(其中电子通讯设备一律保持关闭状态,禁止随身携带)。进入考场后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和谈笑。考试期间不得上厕所。凡离开考场,不准再次进入。
4.答卷前,须在试卷及答题纸规定的位置填写清楚考区(考点)、考场号、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等。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开考试教室(因突发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除外),考生交卷后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的时间段内,应在考区(考点)指定的休息室临时休息,按照考区要求在规定时间离开考点。距离考试结束不足15分钟的交卷考生,应在当次考试结束后按规定离开考场。
5.答题须在统一印刷的试卷规定位置或专用答题纸上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用铅笔、红色笔书写的答卷一律无效。需要在答题卡作答的一律使用2B铅笔,否则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
6.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考试期间不准借用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
7.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纸(含答题卡)离开考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陕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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