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幼儿教师资格笔试:学前儿童推理的发展
- 时间:
- 2021-08-06 14:12:27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陕西教师资格网
【导读】教师资格报考在即,同学们有没有好好备考呢,这里陕西教师资格网给同学们带来学前儿童推理的发展知识点的解析供大家参考学习。
1.最初的转导推理
儿童最初的推理是转导推理,转导推理是从特殊事例到另一特殊事例的推理。这种推理还不是逻辑推理,而属于前概念的推理。转导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其中没有类的包含,没有类的层次关系,没有可逆性。幼儿的转导推理常常不符合客观逻辑,是因为:
(1)缺乏知识经验;(2)不会分类、概括。
例如:一个幼儿知道给小树浇水,树会长出叶子,那么当他在动物园里看到梅花鹿时,可能会问:“如果往它头顶上浇水,那树枝(指鹿角)一定能长出树叶来的,是吧?”
2.幼儿的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归纳和演绎属于逻辑推理,演绎推理的简单而典型的形式是三段论。三段论是由三个判断、三个概念构成,每个概念出现三次。它是从两个反映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推出新的判断。实验证明,学前晚期(5~7岁)经过专门教学,能够正确运用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随着儿童概括能力的发展,类概念的形成,归纳推理的能力才能逐渐发展起来。
例如:所有的蘑菇都是可以吃的;这种真菌是一种蘑菇;因此,这种真菌是可以吃的。
3.幼儿的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也是一种逻辑推理,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归纳推理。它是对事物或数量之间关系的发现和应用,是根据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推断出其他两个类似事物之间也有类似事物之间也有相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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